近日,長沙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公安局、交通運輸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湖南湘江新區管理委員會產業促進局聯合印發《長沙市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管理實施細則(試行)V3.0》(簡稱“細則3.0”)。該實施細則由湘江集團控股子公司湘江智能根據智能汽車道路測試實際情況進行優化和編寫。
《長沙市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管理實施細則(試行)》自2018年4月正式發布實施,截至目前已經完成兩個版本的更新迭代,其內容根據長沙智能汽車產業的發展情況而適時優化調整,是規范長沙智能汽車自動駕駛、智能網聯功能測試的有效政策支撐。
此次《長沙市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管理實施細則(試行)V3.0》有何亮點?
細則3.0 更新背景
2019年9月19日,湖南省工信廳、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聯合印發了《湖南省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對湖南省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活動進行管理。2020年2月,由國家發改委、中央網信辦、科技部、公安部、工信部、交通運輸部(財政部、住房建設部、商務部、資源部、市場監督局)等11個部委印發了關于《智能汽車創新發展戰略》的通知,明確抓住產業智能化發展戰略機遇、加快推進智能汽車創新發展。
為落實國家、省市關于智能網聯汽車的發展產業政策,進一步規范長沙市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管理相關工作,細則3.0從智能網聯汽車產業意義、目標導向、管理機構、聯席小組職責分工、測試審核流程、測試管理方式、牌照發放、事故處理等方面進行規定和說明,充分結合當前智能網聯駕駛發展現狀和測試需求,對長沙市智能網聯汽車測試管理、測試資質互認機制、典型場景測試區域、載人/載物測試、高速測試、低速電動汽車測試、無測試駕駛人自動駕駛測試、健全管理機制等方面進行了升級優化。
新增測試牌照互認
長沙早在2019年9月便開啟自動駕駛出租車(Robotaxi)載人試運營項目,隨后全國各地也紛紛打響自動駕駛乘用車落地運營之爭,各主機廠、科技企業對于優質智能網聯測試道路環境需求日益增加。因此,長沙新增各省市牌照互認機制等相關工作推進的需求,并認可在互認機制范疇內已拿牌測試車輛技術方面相關材料,提出申請即可辦理長沙市內的測試通知書和牌照事宜。
豐富多項測試場景
1.測試車輛
測試車輛根據分級分類要求和自動駕駛技術解決方案多樣性的情況,補充增加智能汽車、自動駕駛、車路協同等融合發展的技術等級的測試車輛牌照申請要求(如,L2-L3級、ADAS測試和車路協同的測試車輛申請)
2.測試場景和規程
對應不同功能的測試車輛,需豐富測試場地,在原有的城市和高速開放道路基礎上,增加具有典型場景的測試區域(如景區、園區、停車場、港口、機場等);新增限定區域的低速電動汽車測試和無人測試駕駛員自動駕駛測試、夜間測試、仿真測試等自動駕駛測試要求,同時制定相應的測試規程,完善測試評價體系。
3.載人/載物測試
根據當前長沙Robotaxi運行情況以及市場需求,完善載人/載物測試的階段性牌照測試申請要求,從封閉測試區到開放道路,從空載測試到載人/載物測試,層層考核,形成完整的管理體系。
4.高速測試
針對國內已有高速測試需求情況分析,對車輛進一步提出更高要求的測試限制,從封閉測試區到城市指定開放測試道路,再通過開放道路累積里程后上高速公路測試,從空載測試到載物測試,凸顯階段性測試的申請/審核要求和材料要求。
5.低速電動汽車測試
在拓展封閉和典型場景測試區域里,實現一定交通環境下可脫離駕駛員進行短途駕駛行為的低速電動汽車測試,促進用于客運/物流的無艙接駁車、末端物流、殘障人士自動駕駛車等車輛應用落地。
6.無測試駕駛人自動駕駛測試
針對需求,增加智能網聯汽車無測試駕駛人或安全員的測試場景,進一步推動限定區域內脫離駕駛員的自動駕駛車輛測試進程,通過嚴格明確測試要求和測試區域限制(第一級測試區和第二級典型場景測試區)等手段,確保安全測試和管理,同時為典型場景測試車輛產業落地和應用示范夯實基礎。
長沙智能汽車道路測試依托國家智能網聯汽車(長沙)測試區為平臺,啟用了以車路協同“兩個100”項目為核心的開放道路智能駕駛長沙示范區,正在打造智能網聯與智慧交通融合發展示范區。湘江智能作為長沙市指定的全市智能網聯汽車開放道路測試第三方監管機構,將不斷完善測試評價體系,著力打造國家級智能汽車檢驗檢測平臺(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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